1983年2月11日,国务院批转《国家体改委、商业部关于改革农村商业流通体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》并发出通知。通知指出:面对农村商品生产迅速发展和商品交换规模日益扩大的新形势,农村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,已经势在必行。《试行规定》的主要内容有:(一)实行多种经营形式、多种经营方式、多种流通渠道,改变统得过多、独家经营、渠道单一的做法。(二)合理设置批发机构,搞好农副产品收购和工业品下乡,解决农民“卖难”、“买难”的问题。(三)加快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步伐。(四)建立商业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,提高经济效益。(五)相应调整与农村商业体制改革有关的政策。(六)改革的方法和步骤。
1982年2月12日,中共中央转发《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》,并发出通知指出:在整个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的历史时期中,统一战线仍然是我党的一大法宝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邓小平根据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,指出:“我们的统一战线比过去任何时期更加扩大了,是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,前程远大,大有可为。”1981年6月,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,把新时期统一战线正式定名为“爱国统一战线”。进入新世纪,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、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、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。
2001年2月12日至14日,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。会议分析了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,研究和部署了新世纪初全党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。会议要求全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,按照“三个代表”要求,认清形势,把握大局,齐心协力,真抓实干,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实现“十五”计划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。